根据《关于转发建设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申报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苏建园【2010】22号)文件规定,我中心对近期申报园林绿化三级资质的无锡景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进行了材料审查,并组织现场踏勘,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2月1日至2月8日。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无锡市市政园林局或无锡市绿化质监中心反映情况。举报或反映的内容应真实、有具体实例,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申请资质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加盖公章的陈述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报送无锡市绿化质监中心,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凡是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无锡市绿化质监中心询问。威客电竞威客电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