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进行理财。
委托理财最高额度1000万元,在最高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年12月31日。
委托理财最高额度 1000万元,在最高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28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使用累计不超过2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季玉兰主持,应到会董事5人,实际到会董事5人,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属于低风险业务, 但本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影响理财产品的发行、、兑付等流程的正常进行,从而可能导致者的本金及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公司财务部具体负责理财产品的购买和赎回等手续的职能部门,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分析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流动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以闲置的流动资金进行保本型的理财业务,通过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创造最大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