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锂离子电池及原材料研发、制造、销售;生产、销售:硫酸钠、粗氢氧化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振宇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规定该议案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股东大会审议过程中,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该议案中关联事项的投票权。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商业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公司独立性不会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预计的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需要,新签或续签相关协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相关交易,是公司正常的业务开展及生产经营活动,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相关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